根据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国令第728号)第十六条工作要求,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。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: 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0笔,涉及金额0万元,涉及中小企业0家。 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。 联系人:陈婕 联系电话: 62700664
中共余姚市委老干部局
2024年3月29日